文件结构
5 章 14 条 + 5 个附件
核心产业
氟盐新材料 / 装备制造 / 电子信息
化工项目亩均固投
≥ 500 万元/亩
入规时限
试产后 1 年内
一总则(第1-4条)
第1-2条
目的与适用范围
规范招商引资项目落户程序,提升项目研判和决策效能,防范降低产业项目风险,加快项目落地建设。
适用于拟投资会昌县的新增建设用地和盘活存量土地、厂房的招商引资项目(现代农业及文旅等项目参照执行)。
第3条 重点
引进标准 — 量化门槛
坚持招商选资,以主导产业项目、产业链配套项目、专精特新项目为重点。严格核准项目土地使用面积。
| 项目类型 | 亩均固投 | 亩均营收 |
|---|---|---|
| 氟盐基地 — 化工企业 | ≥ 500 万元 | ≥ 500 万元 |
| 氟盐基地 — 非化工企业 | ≥ 350 万元 | ≥ 350 万元 |
| 其他基地 | ≥ 300 万元 | ≥ 350 万元 |
| 租赁园区标准厂房 | 亩均营收 ≥ 350 万元 | |
硬性要求:项目落地试产后,须在 1 年内实现入规入统。
第4条 重点
基本原则 — 两条底线
坚守发展和安全"两条底线"。
严禁引进:"两高一低"(高耗能、高排放、低水平)企业;危害国家安全、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企业;与"三线一单"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不相符的企业。
二项目评审(第5-7条)
第5条
评审三大原则
产业导向:紧扣氟盐新材料首位产业、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,引进关联度大、技术含量高、经济效益好、发展前景广的项目。
集聚发展:工业项目一律安排进工业园区。用地需求 15 亩以内的项目,原则上统一进驻标准厂房,不再新供建设用地。
合理规范:重点分析项目发展趋势、投资强度、经济效益、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,确保评审科学高效、客观公正。
第6条 重点
评审五大维度
| 维度 | 核心内容 |
|---|---|
| 环保和安全生产 | 全面性、系统性评审;重大安全/环境风险一票否决 |
| 规划建设 | 是否符合发展定位、国土空间规划、生态环保规划、长江保护法等 |
| 经济及社会效益 | 盈利能力、抗风险能力、投入产出、就业、税收贡献 |
| 节能降耗 | 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 < 0.3868 吨标煤/万元 |
| 其他情况 | 项目相关的其他综合因素 |
第7条 重点
项目落地六步流程
1
引进对接
政策宣传、项目推介、企业对接,推动客商考察洽谈
➔
2
双向考察
企业背景调查 + 实地考察投资环境 + 考察企业综合实力
➔
3
项目预审
部门征求意见 + 合法性审查 + 公平竞争审查 + 条款审核
10 个工作日内
➔
4
项目评审
招商引资攻坚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,各部门研判审查
预审后 15 个工作日内
➔
5
会议审议
县政府常务会审议;重大项目经县委常委会审议
➔
6
项目签约
县招商公司与投资企业签订合同,报县商务局备案
三服务与监管(第8-11条)
第8条
要素保障 — 限时交付
| 保障类型 | 时限要求 |
|---|---|
| 用地类项目 — 安排用地 | 签约后 2 个月内 |
| 租赁厂房类项目 — 提供厂房 | 7 个工作日内 |
| 完成"三通一平"开工条件 | 获批建设用地 3 个月内 |
闲置处置:获批项目用地 1 年未开工建设,构成闲置土地的,按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》依法依规处置。
第9条 亮点
全生命周期服务 — "14+X"专班
对落地各基地的项目分别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、科创集团、麻州镇、西江镇牵头成立服务专班;现代农业、文旅产业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。全程"陪跑",覆盖用地、用水、用电、厂房建设、证照办理等关键事项。
"14+X"模式:牵头单位 + 引进单位 + 县发改委 + 财政局 + 商务局 + 科工局 + 自然资源局 + 行政审批局 + 住建局 + 会昌生态环境局 + 应急管理局 + 市场监管局 + 司法局 + 税务局 + 其他相关部门。专班办公室设在牵头单位。
第10-11条
日常监管与退出管理
日常监管: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,重点监管企业是否合法经营、是否存在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。
退出机制: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、长期低效运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,按照协议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,依法依规有序退出。实现"闭环式"管理。
四责任追究(第12-13条)
第12条 重点
监督问责
在项目引进、评审、服务、监管过程中,存在滥用职权、弄虚作假,造成经济、资源、环保等方面重大损失等情形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及相关规定执行。
第13条
结果运用
被追究责任情况,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。
五附则(第14条)
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,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。
★附件合同核心条款对比
文件包含两类项目合作合同模板,核心差异如下:
| 对比项 | 工业供地类项目 | 厂房租赁类项目 |
|---|---|---|
| 用地方式 | 招拍挂竞得,底价 15 万元/亩 | 租赁标准厂房 |
| 项目备案 | 90 日内完成 | 90 日内完成 |
| 开工时限 | 取得施工许可证后 60 日内 | 厂房交付后 30 日内 |
| 竣工投产 | 开工后约定月数内 | 开工后 6 个月内 |
| 亩均固投验收 | ≥ 500 万元/亩 | ≥ 175 万元/亩 |
| 容积率要求 | ≥ 0.8 | — |
| 经营目标分期 | 3 个阶段(12/24/36 月) | 4 个阶段(12/24/36月 + 达产年) |
| 能耗标准 | 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 < 0.3868 吨标煤/万元 | |
共同约束:两类合同均要求乙方严格执行环保、安全生产、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,遵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及园区管理办法。违约责任涵盖擅自转让、改变用途、长期闲置等情形。
☰附件清单(可下载)
1
2
项目落地流程图
见正文第二章"项目落地六步流程"
项目简介模板
13项内容填写模板
项目合作合同(工业供地类)
完整合同模板
项目合作合同(厂房租赁类)
完整合同模板
部门征求意见表
各部门征求意见表格模板
项目评审意见表
评审意见表格模板